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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醫療部分負擔宣導 --閱讀人次 : 577 一、衛生福利部已公告自106年4月15日開始實施健保門急診部分負擔費用調整方案,未來民眾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就醫,門診部分負擔由現行的210元、140元,分別調降至170元、100元,如果未經轉診而逕赴醫學中心就醫,門診部分負擔由360元調升至420元。在急診部分,凡至醫學中心急診,完成診療後屬檢傷分類第3、4、5級的病患,部分負擔由450元調至550元,檢傷分類第1至2級的部分負擔則維持現況。
二、針對民眾經過轉診就醫者,在一個月內的四次回診,均視同轉診,可享部分負擔費用的優惠,藉此鼓勵民眾若有傷病應先至基層院所就診。這項措施將於4月15日與門急診部分負擔新制同步實施。
三、提醒地區民眾如欲前往台灣本島就醫,請務必由本縣醫療院所開立轉診單,以免多繳部分負擔費用。部分負擔費用細項請參考附表及Q&A。
附加PDF文件檔(部分負擔金額): matsu-7e0b8f59a8e47fb4a763207d21beb05f.pdf
附加PDF文件檔(轉診Q&A): matsu-30a44b9ef227694ccf9207892c3cbb5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