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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機車車主請盡快定檢 --閱讀人次 : 1150 請二行程機車車主攜帶行照至各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機車排氣檢驗,如機車位於台灣地區及南竿鄉使用,請至鄰近檢驗站檢驗(南竿鄉已有鼎鑫機車行及良健機車行可實施定檢),請儘速完成定期檢驗以免受罰。
若前述車輛在北竿、莒光及東引三鄉使用,請提供該機車位於前述3鄉使用之證明照片及聯絡資料,提送環境資源局以便聯繫,環境資源局將安排第三季、第四季前往北竿鄉、東引鄉及莒光鄉巡迴機車排氣檢驗服務,請各位鄉親密切注意環境資源局及網站上相關訊息公告。
如有疑問請儘速與環境資源局聯繫(0836)26517~26520分機轉270 劉先生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出廠滿五年以上之機車,應每年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至機車排氣檢驗站實施排氣定檢1次,如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檢,將被處罰款 2,000 元,若機車排氣檢驗不合格,未於1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者,將處罰1,500 元。
二行程機車因機油參與燃燒而冒白煙,所排放空氣污染濃度較四行程機車高2至5倍,常為民眾所詬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推動老舊二行程機車汰舊換新,減少空氣污染,106年度補助二行程機車汰舊獎勵金每輛1,500元(需於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曾實施排氣定檢)。若為二行程機車汰舊並新購電動機車,可獲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5,000-7,000元補助,環境資源局依法配合加碼補助1,500-2,100元,且補助金額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將逐年降低,至109年度起即不再補助。
106年度尚未完成定檢二行程機車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