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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職務代理人錄取公告 --閱讀人次 : 1079 主旨: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組員職務代理人1名錄取公告
依據: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3月1日總處培字第1070033354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正取人員:編號001劉○萍,備取人員:備1編號002陳○瑩,備2編號003陳○銨。
二、正取人員於公告錄取之日起3日(不含例假日)內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三、錄取人員依約僱三等任用220薪點支給。
四、正取人員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備註:約僱代理職務經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