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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公告 --閱讀人次 : 491 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
發文字號:連車字第10700000702號
主旨:辦理甄試僱用公車維修技工1名。
依據:連江縣政府107.6.21核定簽本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因本處保修廠正常運作甄試僱用公車維修技工1名。
二、報酬:依據連江縣政府所頒「連江縣政府所屬公營事機構工員薪額、專業加給標準
表」計支給。
三、應試資格應具左列條件之一者:
(一)國民小學畢業,並具有任相關技術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或高職以上相關科系畢
業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公立職訓中心經結業者。
(三)經內政部丙級以上技術上(相關類科)檢定合格者。
(四)經交通部汽車技工考驗合格者。經交通部汽車技工考驗合格者。
(五)經交通部汽車檢驗員考驗合格者。
(六)後備軍人具有兵工軍(士)官資格,並有二年以上相關技術工作經驗者。
四、繳交證件:
(一)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身份證、畢業證書(最高學歷)(正本驗後發還)。
(二)無不良嗜好及不良服務刑事紀錄證明。(至警察局申請辦理)。
(三)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職業大客車合格有效駕照。
(五)上述應試資格應具條件之一之證明文明文件。
五、工作內容:
(一)承辦地區公車保修及保修廠清潔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收件日期及地點:自民國107年7月5日起至107年7月13日止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處辦理。
七、甄選日期:107年7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
八、甄選方式:以100分計。筆試:機械常識及電腦文書處理50%;專業證照及證明:30%;面試20%。上開計分加總後擇優錄取。
九、錄取人員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1名(6個月內有效,遇相同職缺可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連絡地址電話: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電話:(0836)23097分機12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