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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以縣府提告就會得罪年輕人的選票為威脅,硬是想逼劉增應吞下這潑糞,就覺得無奈與可笑。
樹黨與一些各地青年團體合作,長期以希望啟動第八次修憲,主張十八歲就可投票,沒有23歲也可選大位為「青年佔領」口號。
意思就是十八歲就是明是非的大人,沒有23歲也可以有擔當入主中央大位。
那些在靠北馬祖盤據的年青人幾歲了?
都自以為明是非與多精英到可以洋洋灑灑指導縣府施政,那為什年青人要干預政治,嘴砲政府時
都說自己多獨立多成熟比老人,縣長都聰明到多再沒有證據情況下就要如神通一般咬定縣府違法……
卻在要面臨為自己的爆料付出代價時,
「年青人」又變成要別人寬容的護身符?
要權益不要負責
便宜好康都用「年青人」全佔光就是?
有人為護航一言堂同溫層的靠北馬祖,而以靠北澎湖來做比較, 剛好我看到靠北澎湖中,有在的人是怎麼看待這些年輕人的留言……
那才是言論自由,有正反兩方的各自高興與靠北。
但是,人家的言論自由可是在版規就提醒後果自負喔。
而靠北馬祖?有這樣的警示聲明嗎?只有爽嘻嘻的強調什麼都可以匿名貼文。
高舉言論自由?
再自由,再年青,都已達法定成人年齡了,都得後果自負,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