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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三屆縣長盃圍棋賽訊息公告 --閱讀人次 : 923
一、 比賽日期:107年09月29日(星期六)
二、 比賽地點:介壽國民中小學幼兒園地下室B2活動中心 (如有更改,由大會於馬祖資訊網上另行公告)
三、 比賽制度:
(一) 9路棋盤組:報名人數至多16人 (註1) ,限小學4年級(包含)以下小朋友報名。
1. 採循環淘汰制。
2. 前三盤取前八強(各組取前2名);後兩盤由前八強重新抽籤後再以瑞士制進行。
3. 數子法,黑43子勝。
4. 一律猜先。
5. 若選手思考時間過長,導致賽事流程受到影響,裁判將視情況要求使用計時器。
(二) 15路棋盤組:報名人數至多16人 (註2) ,限小學6年級(包含)以下小朋友報名。
1. 採循環淘汰制。
2. 前三盤取前八強(各組取前2名);後兩盤由前八強重新抽籤後再以瑞士制進行。
3. 比目法,黑貼6目半。
4. 一律猜先。
5. 若選手思考時間過長,導致賽事流程受到影響,裁判將視情況要求使用計時器。
(三) 19路棋盤組:報名人數至多32人 (註2) 。
1. 採瑞士制,3敗淘汰。
2. 比目法,黑貼6目半。
3. 段位程度選手須讓級位程度選手先。
4. 段差1段讓先;差距2段以上每多差1段,多貼4目。
5. 上屆冠軍不得被讓子。
6. 和棋白勝。
7. 計時20分鐘,讀秒30秒3次。
註1:9路棋盤組若報名人數低於8人則取消該組比賽。
註2:15路棋盤組及19路棋盤組若報名人數過少,則進行組別合併,賽制及獎勵辦法得依承辦單位修正後公布。
四、 獎勵:各組前3名皆有頒發縣政府之獎狀 (註3) 。
(一) 9路棋盤:冠軍-獎金300元、亞軍獎金200元、季軍-獎金100元 (註4) 。
(二) 15路棋盤:冠軍-獎金500元、亞軍獎金300元、季軍-獎金200;第4至8名額外頒發100元獎金 (註4) 。
(三) 19路棋盤:冠軍-獎金2,000元、亞軍-獎金1,000元、季軍-獎金500元;第4至8名額外頒發100元獎金 (註4) 。
註3:本賽事所頒發之獎狀為連江縣政府教育處提供之縣政府獎狀。
註4:若參賽選手於決賽中未認真對弈,將沒收額外獎金及保證金,並禁賽一年。
五、 參加資格:具圍棋基礎知識者,依年齡及程度分組報名,每人最多報名一個組別(註5)。
(一) 9路棋盤組:報名人數至多16人,限小學4年級(包含)以下小朋友報名(註6)。
(二) 15路棋盤組:報名人數至多16人,限小學6年級(包含)以下小朋友報名。
(三) 19路棋盤組:報名人數至多32人,不限年齡皆可報名。
註5:曾經獲獎之選手不得再報名同組及以下組別(19路組除外)。
註6:已取得校內圍棋選手者不得參加9路棋盤組。
六、 報名方式:以電話報名(註7)。
(一) 報名日期:107年09月10日(星期一)至09月21日(星期五)17:00止。
(二) 為保障所有參賽者的權益,報名參賽之選手請繳交100元保證金(註8)。
(三) 縣內各級學校之學生,統一由校方集體報名(註9)。
(四) 報名專線:0919280191(陳主委)。
(五) 比賽報名優先錄取順序如下:
1. 南竿除外之離島參賽選手。
2. 有參加過圍棋賽事或校內圍棋課的學生。
註7:以電話報名者,請提供參賽者之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棋齡及棋力、連絡電話、參賽組別。
註8:團體報名之選手保證金請交由學校報名之負責老師收取;個人報名之選手保證金請聯絡0919280191(陳主委)。
註9:學校團體報名表格請參考附件EXCEL檔案。
107年連江縣第三屆縣長盃圍棋賽賽程表 | |||
09:30~09:40 | 選手報到 | ||
09:40~10:00 | 抽籤 | ||
10:00~10:30 | 長官/來賓致詞 | ||
10:30~10:40 | 裁判長宣布規則 | ||
10:40 | 開賽 | ||
10:40~11:20 | 15路 & 19路棋盤組第一盤 | 10:40~10:50 | 9路棋盤組第一盤 |
11:20~12:00 | 15路 & 19路棋盤組第二盤 | 10:55~11:05 | 9路棋盤組第二盤 |
12:00~12:40 | 15路 & 19路棋盤組第三盤 | 11:10~11:20 | 9路棋盤組第三盤 |
13:50~14:00 | 重新抽籤 | 11:25~11:35 | 重新抽籤 |
14:00~14:40 | 15路 & 19路棋盤組第四盤 | 11:35~11:45 | 9路棋盤組第四盤 |
14:45~15:25 | 15路 & 19路棋盤組第五盤 | 11:50~12:00 | 9路棋盤組第五盤 |
15:30~16:10 | 15路 & 19路棋盤組第六盤 | 12:05~12:15 | 9路棋盤組第六盤 |
16:20~16:30 | 頒獎 | 12:20~12:30 | 頒獎 |
時程表僅供參考。
已完成報名但未準時報到之選手由大會代為抽籤。
裁判長有權調整賽程,參賽選手不得異議。
逾時5分鐘不出場之選手,該場賽局以棄權論。
下完前3盤後已被淘汰之選手,可提前領取紀念品並離場。
1. 不得干擾比賽
(1) 選手若以交談或發出其他聲音影響比賽,遭對手檢舉且經裁判確認後,第一次及第二次警告皆罰2顆子,第三次裁判將直接判敗。
(2) 非選手於賽場中請保持安靜,工作人員勸導無效得以驅離會場。
(3) 在比賽進行時,若嚴重影響比賽或其他參賽選手,經裁判制止仍不聽規勸,本單位將沒收保證金,並取消參賽資格。
(4) 比賽會場嚴禁奔跑,請參賽者及陪同家長保持肅靜。
(5) 參賽選手與觀賽人員請保持服裝整潔,不得穿有拖鞋、汗衫及吃檳榔汁、口香糖行為,場地全程禁菸,若有以上行為大會將取消參賽資格並驅離會場。
(6) 選手須服從裁判判決。
2. 按計時鐘的手必須與下棋的手相同(右手下棋則用右手按鐘,左手亦同)。
3. 比賽途中若有任何狀況請舉手叫裁判(例如:棋子不夠、對手犯規….等)。
4. 結束請舉手叫裁判,由裁判數地,並且在裁判判定勝負方後,選手才得以離席。
5. 若輔分相同,將並列名次,獎金由選手雙方決定均分或抽籤。
6. 上盤比賽所有選手皆結束後,且成績與對手已確認,大會得以提前進行下盤比賽(由裁判宣布休息5~10分鐘後下盤比賽提早進行)。
7. 完成報名者,若未被淘汰或其他原因(天候因素、重大疾病或事故造成無法參賽)無故棄賽,將禁止參加本委員會及中國圍棋會舉辦之比賽2年。
8. 本會供應茶水。
9. 本會得依選手實際棋力更改組別,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裁判長隨時宣佈修訂之。
詳細比賽辦法請參閱附件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0b0490df4a747cc3f47d7e5edf27cee5.pdf
附加Excel文件表: matsu-5f96371de67efb31bc5c13577fb5ba17.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