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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北竿機場停車場停放廢棄車輛共3輛 --閱讀人次 : 970 說明:
一、 依據廢清法第11條第1項
二、 請該廢棄車輛車駐於108年8月4日前儘速清理。
三、 公告期間:108年5月31日起至108年8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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