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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旅遊獎助實施要點總說明 --閱讀人次 : 738 一、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二、補助對象:國人、外國人、香港、澳門(大陸地區人士沒有補助)。
三、補助基準:四人以上成團,旅程3天2夜以上(不限假日)。
四、補助方案:
(一) 住宿南竿,獎助500元整。
(二) 住宿北竿,獎助700元整。
(三) 住宿莒光,獎助1,000元整。
(四) 住宿東引,獎助1,000元整。
*一鄉以一次為限,每人最高上限補助3,200元。*
五、補助數量:獎助人數上限16,000人次。
六、申請單位: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七、申請方式:
1. 旅行業應於行程結束或受理折抵獎助費用翌日起14日內。
2. 以掛號郵戳或送達日期為憑,檢附申請表、旅客名單及相關佐證資料等文件(如附件)。
3. 於中華民國109年1月14日前向馬管處提出核撥申請。
下載相關檔案(如附件):
1. 馬祖旅遊獎助實施要點總說明及申請相關表單(共6頁)。
2. 懶人包(共3頁)。
3. 擴大國旅秋冬遊V.S馬祖旅遊獎助比較表(共2頁)。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bd30f973d332819dc1c88abde43d3d94.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638013aacb9d3ef70bf34ef995df111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