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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合法权益,並非貪婪 --閱讀人次 : 609 爭取合法,並非貪婪,說貪婪的人是無知
权利和貪婪的不同,在於為爭取憲法所賦予我们人民應有点权益,而第7-24條法人民的自由及权利和憲法增修條第10條各項,這些均為中華民國人民可以爭取並享受的权利。如果有人謬指或為貪婪,他不是無知,就是自以为是的低能智障。权利是靠自己去爭取的,权利不會従天上掉下来。
看看先進國家如亞洲的日本,韓國·欧洲的義大利西班牙,他们对於偏遠離島要去本國(島)首都的交通费都是半價优惠,甚至連柴米油塩的民生必须品,都给予一定的補助优惠。何以如此?為平衡城郷差距和资助偏远離島的經濟相对弱势之政策。
曹爾忠喊出機(船)票半價,不但有法源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12項請参阅),更是有國外先例可循,此乃振振有詞的為馬祖郷親依法爭取應有权利,怎会是貪婪?我真的難以想像,為何有人如此见不得自己郷親好的鄙视心態?您跟馬祖有仇嗎?
馬祖人去台湾的交通费用,是一般家庭的沉重負担,寒暑假時,父母带着小孩全家赴台或年節假日,子弟们従台湾返馬過年,全家所支付的往返机票费用,确实是一項龐大的負担和壓力.如果能爭取到一律半價,减少開銷,等於是也增加收入,你不支持嗎?
另則我曾在本網撰文,将在馬祖工作的台湾人亦納入補助对象(憑工作證明),因為他们為馬祖的貢献和付出,不少於設籍在馬祖的人,雖然他们在本地没有投票权,而曹爾忠依然為他们爭取,顯見曹爾忠並非只為選票考量,真的是為凡在這塊土地上的朋友和郷親们打拼奮鬥,爭取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