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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鄉公所甄選辦事員約僱代理人 一名 --閱讀人次 : 573 連江縣北竿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0日
發文文號:北人字第1080007027號
主旨:本所為應業務需要,甄選行政課辦事員約僱代理人1名。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2月11日總處培字第1080049691號函
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具有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需有電腦軟、硬體相關證照。
(六)備有汽車駕照。
二、工作項目:
(一)本所員工(工友、技工、臨時人員)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業務、公務車
輛使用、登記管理及清潔、保養、檢驗等工作。
(二)財產(消耗品及非消耗品)管理及財產月報、辦公廳、舍宿舍管理及登記、
小額採購案申請、核銷。
(三)本所資訊安全防毒及電腦軟硬體問題排除;本所資訊網站資料更新及維
護。
(四)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20日至108年12月26日17時止。本所人
事室
四、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傳真通訊報名(傳真通訊報名者請先行將報名表填
畢傳真至0836-55326(務必電詢傳真是否收到)。報名表公布於網站上,請
自行下載使用(網址如下:http://client.matsu.idv.tw/tour/beigan-gov/)
報名表正本最晚於甄選當天送達。
五、繳交證件:報名表、身分證、學經歷證件、電腦軟、硬體證照、汽車駕照(各
項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迄及發還、影本正反面1份存查)。男性
須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六、甄選時間:108年12月27日上午10時整於本所(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
號),逾時20分鐘未到以棄權論。
七、甄選方式:公文測驗40%、電腦操作40%、面試20%。未達70分不予錄取。
八、僱用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
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或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雇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九、月支報酬:按「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
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新台幣4萬4688元支給。
十、報名連絡電話:0836-55218轉120;欲知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行政課
0836-55218轉301劉小姐。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bb96efd4ac4ac1da13989cb1164def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