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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查報南竿鄉廢棄車輛1輛 --閱讀人次 : 727 主旨:公告查報南竿鄉廢棄車輛1輛。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查報日期:110年1月26日,廠牌:中華三菱,顏色:藍,車種:小貨車,牌照號碼:無,查報地點:南竿鄉福澳漁港內公有停車場。
二、本車輛如有車主,請於110年3月4日前至本局辦理領回手續,逾期視同廢棄物回收處理。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3eaaecd72516fa26025d4c70c94b6b67.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a11498f48886ec7a3e89c38c50d9dedc.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