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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竿鄉廢棄車輛2輛 --閱讀人次 : 942 主旨:公告查報南竿鄉廢棄車輛2輛。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辦理。
公告事項:
查報編號:EZ-0000000013,查報日期:110年4月8日,廠牌:光陽,顏色:淺藍,車種:機車,牌照號碼:無,查報地點:福澳郵局。
查報編號:EZ-0000000014,查報日期:110年4月8日,廠牌:TOYOTA,顏色:綠,車種:小客車,牌照號碼:無,查報地點:清水國宅。
以上車輛如有車主,請於110年5月21日前至本局辦理領回手續,逾期視同廢棄物回收處理。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ecb3b1e6eb52e06a776792b260f0c95d.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