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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也有血汗公司嗎? --閱讀人次 : 3200 南竿某環保清潔公司,被多位離職員工投訴勞保局,環保局,調查局。但俱皆疑被包庇而不了了之,讓人高度懷疑是否有官商勾結,壓榨勞工,是血汗公司之嫌?
一、該公司勞工每個月只休4個週日的白天,晚上照常加班工作,卻只給500元津貼,而不是法定的2200元。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加班工作,從來不給加班費.....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36條,37條,38條,39條,41條等相關規定。
二、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第30條: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
第36條: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
第37條:國定假日節日,勞動節,均應休假。
第38條: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給予特別休假。
第39條:例假休息日,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第41條:假期內之工資,應由雇主加倍發給。
三、某位勞工因工作手臂粉碎性骨折受傷,住院治療8個月。依勞基法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各條規定,雇主應給予補償。但雇主最後只給3萬元慰問金,卻未依法予補償。當事人不服,向調查局,勞工局等機關投訴,卻不了了之。由於當事人是台灣人,工傷後無法正常工作,且往返台馬間旅途奔波,司法訴訟曠日廢時,他只好含恨放棄了。
四、據悉:該公司每天所收的玻璃瓶罐,並沒有按規定整理後,運送回台灣處理。而是在馬祖就地掩埋,造成這個地方環境上的一些破壞和污染,環保及司法單位應介入調查。
五、據多位離職員工說,兩年內,已有十多位勞工,因受不了雇主的違法刻薄對待他們,而紛紛求去,員工的流動率之高,令人咋舌!
六、馬祖人應該是很有愛心,很友善對待勞工的族群。但是,這家清潔公司,卻讓台灣人覺得馬祖老闆太冷血,太刻薄寡恩了。他們曾多次多管道投訴,竟都沒有下文,讓人心寒。希望藉此文,能引起主管機關的重視,立刻主動依法介入調查法辦才是。
吳軾子2021年6月15日






感謝吳軾子你的正義感,在此,我代表我們公司回覆您文中所意指的內容,並告訴您事情的原委。
我本身也是台灣人,在馬祖也住了20年。在這家公司也待了將近10年,這位員工的事情包括:勞保、健保、勞退、是由我經手的,並都存有資料可查詢。
以下為幾點說明:
一、公司例假日休假包含國定假日如遇加班以擇日換休勞動部民政處皆已查詢過
二、每週六為休息日,於員工契約簽定時已告知,並以加班計算於薪資內,依勞基法休息日算法計算。並於每月薪資明細上附上。
三、該位員工於109年5月14日受傷時,第一時間老闆給予慰問金$參萬元整,於109年5月20日至一般病房探望,再給予$一萬元。此員工並於109年5月27日出院醫療費用總計$108685,由公司付清。住院共14天。診斷証明書及收據公司留存。
四、該員工因在之前個人借貸含高利貸、法院強制扣薪、四處向人借支,並於四處打零工但此時尚向勞動部申請傷病給付。但老闆並不知該員工已能上班,仍舊關心該員工要好好休養,並惦記三節尾牙禮品、員工聚餐。這些內容公司其他員工皆知。一開始不想在網路上公開說這些,畢竟這位員工的私事也不適合在網路上公諸於世,但由於吳先生在文中所提到的內容似乎有些誤解,因此不得已在此澄清。
五、本公司是以環保起家,老闆會進入環保業是因一開始養豬需要廚餘,於是想到廚餘為可再利用物,並動念一頭栽進環保業,從以前到現在都是想著如何讓馬祖的環境更進一歩,這幾年來,不斷詢問各項可將東西再利用的方法,包括您文中所指的玻璃瓶。將其做成玻璃砂以及打碎,混合廢土做成給配料可供再使用。
如吳先生有興趣,歡迎和我們一起為馬祖的環境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