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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發處甄選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963 主旨: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甄選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1名
依據:本府111年4月19日府人組字第1110017352號函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學以上畢業(土木、理工、建築、景觀等相關科系畢業或持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工作內容:
1.建築或其他土木工程之計畫規劃、檢查等。
2.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
3.建築物與結構物之營建、管理等。
4.預算彙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繳驗證件: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三、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 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46,088元)。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1年5月4日止下午5時30分截止 ,親自、委託或郵寄送達至本府產業發展處(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逾期恕不受理。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111年5月6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筆試;口試部分訂於111年5月6日下午2時0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六、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30%、公文15%及電腦處理15%)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1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
九、聯絡人:朱國樑,電話:0836-22975#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