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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111年度軍職人員現正招募中!!! --閱讀人次 : 2009 【公司名稱】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工作職缺】岸巡隊隊員(士兵、士官及軍官)
【徵求條件】年齡限制18~32歲,高中職以上
【薪資待遇】35,320~50,560(不含各項加給)
【連絡方式】Line ID:jerry800916 電話:0925-180916
【工作地點】全台海岸線均有駐點可選擇
【工作時間】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休假天數施休,採排休制,月休9~10天
另依年資實施慰勞假:
(一)至年終服役滿一年者,自第二年起,每年七日。但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任職者,得依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慰勞假。
(二)服役滿三年者,自第四年起,每年十四日。
(三)服役滿六年者,自第七年起,每年二十一日。
(四)服役滿九年者,自第十年起,每年二十八日。
(五)服役滿十四年者,自第十五年起,每年三十日。
【公司福利】
▲依工作地點不同會發給地域加給
(一)南沙:20000元
(二)東沙、烏坵、大膽、二膽:12000元
(三)金門、馬祖:9790元
(四)綠島、蘭嶼、東吉、彭佳嶼、基隆嶼:9790元
(五) 吉貝、望安、龜山、小琉球:8730元
(六)馬公、湖西、白沙、西嶼:7700元
▲勤務加給3000元
▲各項補助費:
(一)結婚補助:兩個月本俸
(二)生育補助:兩個月本俸
(三)喪葬補助:三~五個月本俸(依照死亡親屬區分)
(四)子女教育補助:500~35800元(依就讀各級學校區分)
(五)國內進修:
1、學位培訓:每學期可申請學分補助費
2、證照培訓:輔導志願役官士兵取得行政院所頒各類技術士證照
(六)住宅自用水電減費優待
(七)軍醫院就醫免費或減費
【其他備註】
▲值班:執行通訊、聯絡、傳達命令、通報、報告及處置緊急情況等勤務。
▲守望:於制高點或有利監控之位置執行監控海面、港區之船筏。
▲巡邏:於海岸地區實施巡邏查察及攔檢盤查嚇阻犯罪。
▲安全檢查:對進出通商口岸之人員、船舶、車輛及載運物品等依法實施安全檢查。
▲監卸:對可疑目標船舶,實施漁獲卸貨監控。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