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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民政處甄選職災約用人員1名公告 --閱讀人次 : 719 主旨:
本府民政處因業務需求甄選職災約用人員1名公告。
依據:
勞動部111年5月30日勞職授字第111020238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及復健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撤銷廢止及陪同專家學者實地訪視查核等作業,相關申請書及查核紀錄。
(二)辦理協助職場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相關說明活動,至少3場。
(三)辦理其它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有關行政作業及勞動部交辦事項。
(四)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交證件:依招考報名表內繳驗資格及證件繳交。
四、薪資待遇:依核定第一級支薪34,760元(享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上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1年6月22日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11年6月24日上午9時30分於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二)面試:111年6月24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七、甄選方式:公文書寫30%、電腦處理30%、口試40%。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1年,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依備取順序優先遞補。
八、契約起訖日期: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以後年度俟計畫核定續約)。
招考報名表文件檔: matsu-9e64db022d61960b8f4863877c0c46e9.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