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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甄試僱用公車維修技工1名 --閱讀人次 : 1178 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
發文子號﹕連車字第1120000763號
主旨:第三次公告甄試僱用公車維修技工1名。
依據:依連江縣政府111.10.21核定簽本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因本處保修廠正常運作甄試僱用公車維修技工1名。
二、報酬:依據連江縣政府所頒「連江縣政府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工員薪額表、專業加給表」標準計支給。
三、應試資格必要條件:
(一)具有汽車修護技工丙級以上證照者。
(二)車輛修護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政府立案公司行號)。
(三)領有普通大客車駕照者。
四、繳交證件:
(一) 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身份證、畢業證書(最高學歷,驗後發還)。
(二)無不良嗜好及不良刑事紀錄證明(至警察局申請辦理)。
(三)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上項應試資格應具條件之證明文件。
五、工作內容:
(一)承辦地區公車保修及保修廠清潔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收件日期及地點:自112年5月18日至5月24日1700時止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處辦理。
七、甄試日期:112年5月25日上午9時。
八、甄試方式:筆試:機械常識50%;專業證照及證明文件30%;面試20%。上開計分加總後擇優錄取。
九、錄取人員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1名(6個月有效, 遇相同職缺可免公開甄試優先遞補)。
十、連絡地址電話: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電話:(0836)23097#12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