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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馬祖高中112年報廢財產拍賣公告 --閱讀人次 : 1035 主旨:公告拍賣本校報廢物品一批。
一、依據:國有公用財物管理手冊第66條規定。
二、公告事項:拍賣物品如附表清單。
三、領取標單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2年 8月23日10時止自行至本校網站:http://163.25.31.15/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pageID=3042「最新公告」下載。
四、投標廠商資格:合法登記核可回收業者。
五、截標日期:112年8月23日上午10時00分。
六、開標日期:112年8月23日上午10時30分。
七、底價金額:新臺幣50,000元整。
八、決標原則: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之最高標價者為得標人,最高標價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應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廠商。
九、開標地點:本校勤政樓一樓總務處。
十、投標人應於開標前二十分鐘到達執行機關,出示法人證明文件及授權委託書,繳納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整,始取得投標權。逾時到達、投標人資格不符、保證金不足或保證金票據規格不符規定者,均不予受理。
十一、得標人放棄得標者,沒收依第十點規定應繳納之保證金。未得標者之保證金,應由未得標者憑據無息領回。二人以上共同投標時,得由共同投標人出具委託書(所蓋印章與投標單相同)委託其中一人代表領回。
十二、投標廠商得標後應於112年8月24日前一次繳清全部價款。
十三、得標廠商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辦理交付標的物。
十四、聯絡人:徐先生,電話:0836-25668#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