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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鄉公所徵工程管理約用助理員乙名 --閱讀人次 : 1958 2007-08-21 馬祖日報
福建省連江縣南竿鄉公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南人字第0960003945號
主旨:本所財經課誠。
公告事項:
一、學歷資格:需具有專科以上土木、水利、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學歷。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6年8月28日止(上班時間)。
三、繳交證件:學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檢附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公立醫院體檢表及履歷表自傳等相關文件。
四、報名地點:連江縣南竿鄉公所人事室(電話:083622382轉16)
五、甄選日期:96年8月29日上午10 時(若有變更另以電話通知)。
六、甄選方式:(一)筆試:政府採購法70%(二)口試30%。
七、甄選地點: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6號(南竿鄉公所)。
八、錄取名額:正取一名(請於通知三日內報到,逾期視同棄權論),備取一名。
九、月支報酬: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