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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度馬祖閩東建築修繕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 --閱讀人次 : 2309 2007-08-23 馬祖日報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特定區管理處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觀馬企字第0960002926號
主旨:公告本處辦理96年度馬祖地區個案修繕補助,即日起受理民眾申請事宜。
依據:行政院94年12月6日院臺文字0940055819號函核定「馬祖地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及「福建省連江縣閩東傳統建築風貌補助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適用範圍:連江縣轄下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東引鄉。
二、補助對象:僅限現住戶。
三、補助項目:
(一)閩東傳統建築屋頂
(二)室內大木結構
(三)傳統石砌或木造外牆
(四)傳統風貌外觀之木造、石砌門窗
四、補助標準:
(一)聚落保存區(包含芹壁村、津沙村(含西面山)、福正村(含大埔)),補助額度100%。
(二)非聚落存區,補助額度40%。
五、申請辦法:
(一)收件地點: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外封請註明—申請傳統建築保存〈個案修繕補助〉)。
(二)截止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6年10月20日。
(三)資料索取:親自至本處處本部或各管理站索取;亦可利用網站下載,本處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www.matsu-nsa.gov.tw/download/。
(四)聯絡人:洽0836-25631轉25,台大總顧問團隊駐點人員。
六、申請所需相關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1)
(二)建築基本資料(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