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連江地檢署27日召開「政府採購法研習會」 --閱讀人次 : 1684 連江地檢署於今(27)天上午9至12時,假連江縣政府地下一樓簡報室召開「政府採購法研習會」,連江縣政府、連江縣警察局、消防局、財政局、連江專勤隊、自來水廠、觀光局、監理所、鄉公所、連江看守所、馬祖收容所、介壽國中小等單位均派員共38人參加,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陳尤佳科長主講。
朱檢察長表示本項研習會是依肅貪執行小組於今(96)年第一次會議決議執行,主要在於增進連江縣各機關經辦採購招標人員對於政府採購法及實務之認識,期除能勇於認事外,並避免為違法之行為。
「預防」要走在「犯罪」之前,是朱檢察長始終堅持的作法,以其擔任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從事犯罪預防及更生保護的經驗,一個人一旦犯罪判刑確定,就是有前科的人,無論是申請信用卡或就業,都可能因有犯罪前科而倍受質疑或刁難,彩色人生也可能因而變成黑白。尤其是公務員犯貪污罪,至少都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實是重刑。因此,如何防止公務員誤觸法網,是預防犯罪的前置重要工作。
主講的陳尤佳科長以深入淺出及案例說明採購法的法規,更舉許多實際發生的案例闡述各項違法情形,如她舉台灣的某一國中,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的交貨期間是得標兩天後,便是專為有現貨的廠商量身訂造的招標條件;而一件工程卻分散成多件招標案,或先招標工程的一小部分,再以限制性招標,與原得標廠商以議價方式繼續承攬,都是違反政府採購法,都可能因涉嫌圖利而被法辦。
連江地檢署為強化研習的效果,已徵得陳科長的同意,將演講內容字譯整理,再印發各單位,於有招標疑問時,都可以參考遵循或避免犯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