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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重罰 民眾15萬 軍人20萬 --閱讀人次 : 3003 時值歲末,是各公司、行號、機關、學校辦理尾牙聚餐犒賞員工之時,由於國人聚餐多習慣飲酒,呼籲各雇主安排尾牙歡聚時應要求員工「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並能事先安排請不喝酒的人負責餐後開車,或請計程車將每位員工平安送回家。
酒駕按照修正前的法規:酒測值在零點二五至零點五五之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但如酒駕超過零點五五以上,依《刑法》論處,最高卻只有三萬元,明顯發生「喝越多罰越少」的不合理現象。
有鑑於此,立法院院會去年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大幅提高違規酒駕者罰鍰,由三萬元以下,提高至十五萬元以下。新法並增加法官的裁量權,讓法官可以運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還可再加罰金,盼提高懲罰的刑度,來嚇阻酒駕者。
另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也配合修法,將現役軍人違規酒駕者,罰鍰由十萬元以下,提高至二十萬元以下。另致人於死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鑑於修正後之《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已於今年一月四日正式實施,為避免民眾不諳法律,提醒大家,連江縣警察局已於日前持續辦理擴大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呼籲在地軍民,若是喝了酒,雇主、同事或親友應協助代叫計程車,或養成同車乘客中有一人不喝酒,負責餐後開車,以免酒駕被開單,除造成錢包大失血,公務人員如被判刑,甚至可能職位不保,請大家千萬不要酒駕,以免害己,更會影響交通安全。
祝福大家新年鴻圖大展,每位駕駛人行車平安,也希望駕駛朋友自我檢查車輛是否逾檢,行、駕照是否超過有效日期,持職業駕照的朋友並應按規定日期審驗,讓我們一起努力落實,共創平安而不罰的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