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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應業務需要,甄選兒少保護社工人力乙名 --閱讀人次 : 1696 2008-04-09 馬祖日報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公告
主旨:本府民政局應業務需要,甄選兒少保護社工人力乙名。
依據:依內政部核定「補助各縣市、縣(市)政府增聘兒童及少年保護社會工作人力實施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專科以上畢業,社會工作相關科系者為佳。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四月十一日止(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
三、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局(馬祖南竿介壽村76號)。
四、繳交文件: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以上文件影本即可。
五、甄選時間:九十七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時於本府三樓會議室。
六、甄試方式:口試及公文電腦處理。
七、錄取名額:正取壹名,備取壹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六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八、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九、聯絡方式:0836-25022分機14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