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請問這樣對嗎? --閱讀人次 : 1741 上揭留言經馬祖高中查察澄覆如下:
一.本校生活訓練營之施行,係依教育部規定擬定實施計畫,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已實行多年;其旨在針對學生校內違規情節輕微者(上學遲到.服儀不整.上課不守秩序.集合遲到.住宿生寢室內務不合格等)之處分替代方式,並結合學生改過銷過一併實施之!
二.本校生活訓練營實施方式共計四種:基本教練.靜坐悔過.心得寫作.勞動服務;由值週教官或老師實施!
三.本校自本學年起已無實施行軍訓練及福澳運動場之跑步,生活訓練營實施均以校內實施為主,偶有配合連江縣內舉辦之各項活動,如淨灘.健行.元旦升旗典禮.演講等活動!
四.本校自本學期起常態之生活訓練營實施,以第一小時基本教練(立正.稍習.敬禮),第二小時靜坐悔過,第三.四小時勞動服務方式行之,且一旦有學生身體不適均立即至陰涼處休息,與上揭留言之陳述不符;惟就中午時間室外溫度較高,本校將彈性調整實施基本教練之時間與方式,以避免學生發生中暑情事!
五.本校秉持認真辦學之理念,期由外而內陶冶培育本學青年學梓,若在執行上有不盡圓滿之處,歡迎各方先進不吝指教,隨時來電馬高學務處24小時服務專線:25949 竭誠為大家服務!

馬高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