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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高中甄選學生實習船駕駛員1員 --閱讀人次 : 2515 2008-09-10 馬祖日報
國立馬祖高級中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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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9月9日
發文字號:馬中人字第0970003699號
主旨:本校因業務需要,甄選學生實習船駕駛員1員(約僱人員)。
公告事項:
一、職稱:約僱駕駛員。
二、應甄資格:高中(職)畢業,年齡20-50歲,具有交通部核發之小船駕駛執照,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待遇:比照乙級船員機匠410薪點加計地域加給9500元,享勞、健保及勞退新制。
五、報名時間:97年9月15日上午8時至9月18日下午4時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但請以郵局快捷投遞,並以電話告知人事室)。
六、報名地點:馬祖高中人事室(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374號),聯絡人:武小姐,電話:0836-25668轉15或16。
七、繳驗證件:身分證、學歷證件、小船駕照、兵役退役證明等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及簡歷表各一份,並繳交報名費600元。
八、甄試時間:97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於本校辦理(詳細時間及地點,報名時告知)。
九、甄試方式:筆試(航海)20%、文書處理(電腦操作)20%、船舶操作40%、口試20%。
十、進用時間:97年10月1日起。
十一、負責業務:學生實習船出海駕駛、船隻日常維護、管理及支援教務處行政業務。
十二、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經本校錄取通知3日內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遞補,而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到職後即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