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雨 靄  溫度:21℃ AQI:44  風向:北 風力:18級 南竿雲高:400呎 能見度:2000公尺 北竿雲高:300呎 能見度:2400公尺
馬祖資訊網論壇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刪文留置區友善列印



張貼者
法扶會馬祖分會 
中階會員 

法扶會馬祖分會

註冊 : 2006-02-14
發表文章 : 215
掌聲鼓勵 : 63

發表時間 : 2008-09-17 08:33:59
FORM: Logged


法扶會馬祖分會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法扶會馬祖分會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輕忽拋棄繼承程序,巨額債務從天而降 --閱讀人次 : 3115

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

編按:遺產的繼承是先人的恩澤,然而債務的繼承,則可能讓人無預警地陷入財務黑洞當中,相關拋棄繼承的權益問題,務必小心!


阿民(化名)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下稱本會)來求助,表示哥哥在去年年底死亡,留下大筆債務,大嫂和哥哥的兩個小孩以及阿民的爸媽,在哥哥死亡後馬上就委託律師辦理拋棄繼承的事宜,阿民當時也把印章交給大嫂,心想大嫂應該也會一起幫自己辦理拋棄繼承。沒想到就在哥哥死後不到半年,阿民接到了一張金額三百萬元的支付命令,由於阿民並沒有向別人借過這麼多錢,正覺得奇怪之際,看了支付命令的內容才知道是哥哥留下來的債務,阿民此時才了解原來大嫂並沒有幫自己辦理拋棄繼承,雖然立即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但是仍然遭法院以逾除斥期間而駁回,問我們該怎麼辦。本會研究後,認為據阿民所述,阿民的大嫂的確有過失,但是阿民並無證據可以證明當時大艘曾答應要幫阿民辦理拋棄繼承,如果貿然對大嫂起訴,成功機率也極為渺茫。

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被繼承人生前擁有的一切資產及對外的債權債務關係,原則上均屬於繼承的標的,故在被繼承人負債遠超過資產價值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對繼承人正常的財產狀況造成影響,民法設有「拋棄繼承」的制度,使繼承人得溯及自被繼承人死亡時起拋棄繼承人之地位,不用繼承被繼承人之債務。詳言之,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可以在知悉自己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檢具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自己的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繼承權拋棄通知書收據等文件,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之意思表示。

對於被繼承人的配偶或子女而言,「知悉自己得繼承時」即為獲悉被繼承人死亡時,應無問題。但是就其他後順位繼承人而言,怎樣才能知道前順位的繼承人都已拋棄繼承,而輪到自己繼承呢?首先,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同法第1139條規定:「前條所定第一順位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由於法定繼承人均是與被繼承人血緣關係非常密切的親屬,因此最快速有效知悉是否輪到自己繼承的方法,即是透過親屬間的聯繫,自行探聽前順位繼承人是否已全部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如果無法透過親友進行了解,依民法第1174條之規定,為拋棄繼承之人應並將拋棄繼承之事由通知接下來應為繼承之人,所以如果接到了前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的通知書時,即可得知自己已成為應繼承之人,此時如果也要要拋棄繼承,即必須在收到拋棄繼承通知書後二個月內為之。

其實,阿民目前面臨窘境的原因,並非源自於遟誤拋棄繼承的除斥期間本身,而是在於阿民太過於相信大嫂,以為把印章交給大嫂就全部搞定,所以沒有持續追蹤大嫂是否已在期限內幫自己辦理拋棄繼承,以致於發生除斥期間經過而無法彌補的嚴重後果。本會在此奉勸大家,權利是自己的,應妥善謹慎地行使,千萬不要天真地以為只要把印章交給別人,自己不用管就可以辦好,以免像阿民這樣後悔莫及。

法律扶助 安心福助

如何向馬祖分會申請法律扶助?
您如何申請- 
1請您先用電話預約。(馬祖法扶專線:(0836)26881
2為了方便審查,一律由申請人本人到現場申請。(如由他人代理,應備委託書。)

-誰可以來申請-
只要符合以下的條件,就可以來申請法律扶助。
1法律案件要有道理
2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請見附表)
3如果您符合上述1、2的標準,同時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我們會將您列為優先扶助對象:
(1) 冤屈的刑事被告。
(2) 家庭暴力、性侵害、受虐、職業災害、工作上歧視、公害等案件的受害者。
(3) 具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的身分,或是兒童及青少年。
4刑事強制辯護案件不審查資力。

-您要攜帶什麼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
2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必要時請附相關之戶籍謄本)。
3全戶(含申請人)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4全戶(含申請人)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3、4請向國稅局辦理;國稅局電話:0800-000321)
5如為低收入戶,可證明為低收入戶之資料。
6相關官司案件之資料。

-我們的審查流程-
1我們是否同意為您進行法律扶助的審查流程如下:
電話預約~~>
櫃檯填寫申請表~~>
資力及案件審查(現場面談)~~>
三位審查委員評議~~>
扶助或不扶助
2我們會儘速通知申請人案件審查的結果,並告知扶助律師申請人之相關資料。

法扶會馬祖分會 地址--馬祖南竿鄉介壽村14-2號
聯絡人--陳其平0836-26881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