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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吳瑪悧老師「以藝術黏合生活的縫隙」講座 --閱讀人次 : 2113

藝術是什麼?是藝術家孤獨的天賦,還是每個人都擁有的創造力?藝術只是技術的學習,還是能夠與生命、生命處境乃至外在世界有更深的連結?當藝術進入社區,要如何與公眾生活對話?如何成為溝通的媒介?
媒合藝術駐村行動是社造中心本年度推動重點之一,為了讓社區居民對於藝術進入社區有更多的理解,特別邀請長期推動社群藝術的知名藝術家吳瑪悧老師進行「以藝術黏合生活的縫隙」講座,歡迎大家踴躍參與,一起來發掘自己的藝術潛力。
時間:10/22本週三晚上七點半
地點:鐵板生活館

聯絡人:社造中心董小姐0836-25385


延伸閱讀~~~~

共同體的潛能創造(吳瑪悧口述/廖億美整理)

如果我們追根究底問什麼是藝術,最簡單的是回歸到「創造力」這件事。因為美跟醜很難談。比方說一件很破的牛仔褲,以前可能被視為很醜,現在可能就是美的標誌,所謂的美跟醜會隨著不同的時空改變,而創造力才是最根本的東西。以此回應公民美學,先不管它如何被定義與理解,這是另外一回事,但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操作都是非常活動節慶的形式。我從來沒有看過一個活動或節慶可以引燃參與公眾的創造力,可能民眾看到覺得很新鮮,某種眼界被打開了一下,這當然某種程度也不是壞事,可是那跟邁向一個讓民眾成為有創造力的個體與公眾,還是距離很遙遠的。

藝術的核心-溝通與創造力
藝術本來是有溝通能力的,但什麼時候開始,藝術無法與人溝通了?比方說你在美術館看到一件作品,你可能沒有辦法理解這件作品在做什麼,可能需要依賴許多輔助:解說、導覽、跟藝術家交談,才能瞭解藝術家在幹嘛。我認為藝術應該要有溝通能力,什麼讓藝術變得沒有溝通能力?這是個有趣的提問,而從專業的發展來說,這是需要反省的事。
首先,藝術是需要面對公眾的,尤其在台灣,因為沒有真正的藝術市場,這意味著大部分的藝術家並沒有辦法以藝術市場的運作方式生存,而必須仰賴國家的資源與補助,而這都來自公共的資金。基本上在民主時代藝術有它的自由存在,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己的價值傾向,但藝術家同時要有敏銳度去看到他存在的本身依賴著什麼結構,並且去瞭解與回應這個結構,藝術才有深度與活力。
另一方面,一般大眾如何認知藝術?絕大部分的父母都很辛苦地在工作賺錢,沒有時間去照顧小孩,下班之後大家都累,全家坐在電視前接受餵養,電視是為了刺激消費而存在的,惡性循環的結果使我們感覺麻痺,對生活沒有感情。然而還是有很多家長送小孩去學才藝,我想基本上有兩種狀態,一方面是因為一種對創造力的渴望;但另一方面,在台灣,藝術被當作一種比賽,很多家長是這種觀念,無形中便扼殺了孩子的創造力。
我們可以進一步來看,每年有幾百個美術系畢業的學生,投入社會,可是我們的公共環境還是這麼差,這是不是也說明了我們對於藝術的理解、教育、推廣,根本就是方向、策略錯誤,沒有抓到藝術的核心。

跨領域――面對生活總體
在農村社會時代,自己種棉樹、自己採棉花、自己做棉被、衣服,在那樣的時空中,做為一個人,你和所有的東西是連結在一起的。可是工業化以後,很多東西開始專業化、分工與切割,一隻襪子的生產,原料來自不同的國度,勞力分配也在不同的地方進行,沒有一個人看到更遑論經驗完整的過程,這就是全球化之下,人類生存的狀態。
在這個背景底下,十九世紀華格納提出總體藝術這個概念。他談的不是一般我們所理解的,把音樂結合戲劇便叫做總體藝術。事實上他在談勞力分工的問題,比方說木匠、做佈景、做音樂的人都可以在音樂劇場裡找到自己的位置,形成一個共同體的總體概念。延續下來包浩斯也是在談這件事,當社會進入到工業化,藝術家如何去瞭解產業技術本身,利用技術去連結適合人類生活的方式,然後設計出最好的東西,改變人的生活。
提出總體藝術觀的藝術家們都是跨越領域的,因為他們都要回去解決現實生活面的問題。進入工業時代就不可能回到農業時代的生產方式,這時候藝術家可以扮演什麼角色去改善這個狀態?一旦面臨真實生活的本身,必然會需要跨領域的合作,因為生活本來就是多面的。過去藝術家的訓練都是很本位主義的,今天藝術碰到太多的課題,從視覺批評、文化批判的角度來看,一個符號的生產背後就有意識型態,怎麼可能不去理解?如果一個藝術家在養成過程中有較寬闊的視野,可以幫助他建立深度與廣度。
進一步來說,跨領域藝術的核心在於,如何幫助民眾去看到自己的創造力所在,並且開展出來。如果以這樣的角度去理解,所有的事物都需要創造力,而不僅僅是藝術,這就是跨領域的概念。談藝術進入公共領域,或藝術如何與公眾產生連結,焦點應在於,如何讓參與的人看到創造的潛能。不必然每個人一定要自己會畫或做什麼作品,而是當你看到創造的潛能與所在時,就會產生自信,那種自信就是,即使鬼畫符,還是能夠肯定自己的創造力,而不是要畫漂亮的小公主,才叫做會畫圖。所以引導的人是很重要的。

公共性――差異的連結
近年來在台灣,談藝術的公共性某種程度成為一種顯學與政治正確,但實際上卻都是很表面的,也就是說,表面上看到民眾,但卻沒有真正碰觸到公共性。很多問題都出在操作面。往往我們所用的操作方法,並沒有辦法讓那些好的概念發生,因為有太多行政的規範與壓抑,無形中讓很多創造力就不見了。同樣地,公民美學或許可以跟社區營造一樣,因為長期的資源挹注慢慢自己會產生辯證,而使事情往好的方向發展,但我覺得大家可以不需走冤枉路。現在談公民美學,應該用不同於節慶或活動化的方式操作。台灣某種程度社造已經很成熟了,可以更細緻地用不同的方法做事。我們的節慶活動很大的問題是,跟我們的生活本身沒有連結,只是一陣熱鬧。然而節慶真正動人的是儀式經驗本身,透過它把人帶回到生活,帶回到天地人合一的體驗,那才是重要的。這也是關於藝術進入社區我在思考的問題。
比方說海安路、屏東內埔、台東建築轉體向後看齊計畫、嘉義環境藝術行動等案例,表面上好像都是藝術家進駐幫忙把社區空間弄漂亮,但細究會發現並不一樣。例如屏東內埔直接往產業方向走,這讓我看到一種危險是,把既定的想法、既定的刻板想像置入,搞不好這些想像的投射是與當地沒有關係的,這個結果使藝術介入變成一種樣板。從屏東內埔找畫師來美化許多的鐵皮屋這件事,讓我想到,既然藝術家的技術沒有工匠好,那麼藝術家存在的意義是什麼?藝術介入社區的角色與主體是什麼?又或者,以海安路的案例來說,因為街牆美化了,所以吸引另一批人進來,但對原來的人,這件事的意義又在哪裡?
這些問題涉及的不是絕對的對錯問題,而是敏銳度。如果只是為了美化,那麼我們可以把城市拆掉都蓋一個樣,城市當然很漂亮、很整齊,可是如果我們已經知道那種沒有差別性的美感並不是真正的美,或者不是跟每個差異的個人有真正的連結,那麼我們到底如何將這些差異放在一個稍微有點組織而非任意的狀況裡?如何透過比較細膩的具有開放性的結構,讓差異與獨特被看到,又跟整體產生連結關係?
也因此,嘉義跟其他案例的差別便在於藝術家只是進去引導,居民是才是創作者。需求不是來自藝術家或是某個預設的目的,而是來自社區自己的,藝術家只是去幫忙導向一個可能創造美好成果的狀態。正因為沒有明顯可見的目的,反而能夠看到居民的創造力。如果回到公民美學,以美適性的標準,上述所提的每個案例都改善了空間,環境也變得比較舒服,可是它背後展現的是非常不同的居民與空間的關係。

藝術――黏合生活的縫隙
藝術進入社區,甚至藝術家回到自己的社區,這是台灣的潛力所在。因為藝術是個很特殊的行業,它具有的開放性使得它可以容納很多可能性,這也是藝術可以成為縫合生活縫隙的原因。藝術可以扮演像補土一樣的角色,可以銜接各個領域的縫隙。沒有它的時候,洞與空缺在那,而有了它之後,也不見得看得到它的存在。但大家可以感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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