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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甄選「中小學校園營養師」乙員 --閱讀人次 : 2025 2008-11-14 馬祖日報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公告
主旨:甄選本府教育局「中小學校園營養師」乙員。
依據:教育部「充實國中小校園營養師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具營養師資格,得優先進用)。
二、繳交證件:相關證照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三、薪俸待遇:依據「教育部補助充實國中小校園營養師實施計畫」支薪(月支280點,即新台幣42,420元整)。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97年12月31日止,98年是否續聘,視教育部核定後再行辦理。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17日止辦公時間,於本府教育局社教課(連江縣立體育館),請以通訊、傳真或親自報名。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筆試及電腦操作於97年11月18日上午11時,於連江縣教育網路中心舉行,口試則於同日下午2時於本府三樓教育局。
七、甄試方式:口試及電腦處理各佔百分之五十。
八、聯絡人:陳雲雨先生,電話:0836-22135或22924,傳真:0836-23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