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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國中甄選97年短期促進就業人員 --閱讀人次 : 2060 主旨:甄選本校「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辦理照顧弱勢學生事務乙員。
依據:教育部97年11月14日台國(二)字第097023066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高中職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繳交證件:相關證照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三、薪俸待遇:依據「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一律採日薪1,000元支給(每月以22日計)。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98年6月30日止。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2月4日辦公時間止,請以傳真、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報名。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97年12月5日下午4時於本校校史室。
七、甄試方式:口試(70%)及資料審查(30%),擇優錄取後刊登於本校網站及其它公開媒體。
八、聯絡人:陳長柏老師,電話:0836-55223分機22,傳真:0836-55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