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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會馬祖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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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03-04 08: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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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三法扶律師服務尚有2個名額可供申請 --閱讀人次 : 1995

為便利北竿莒光東引鄉親 可電話申請與諮詢服務 歡迎多加利用

馬祖的法律問題,有法扶會專業律師為您服務!

法扶基金會為馬祖弱勢者免費打官司!
如果財產資力超過法規標準的馬祖民眾,
則僅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本基金會是依據法律扶助法而成立的,在93年4月28日完成法人設立登記,已正式開辦受理民眾申請。

馬祖分會自94年7月1日起,每星期一、三,於介壽村14-2號(同紅十字會辦公室)受理民眾的申請。

法律扶助就是幫弱勢者出律師費打官司,讓您享有訴訟的平等權,從此不再求助無門。

我們可以為您做什麼?
1.我們可以為您找律師出庭打官司。
2.我們可以為您寫法律狀紙。
3.我們可以為您協助調解法律糾紛。

誰可以來申請?
只要符合以下的條件,就可以來申請法律扶助:
1.法律案件要有道理
2.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
3.刑事強制辯護案件不審查資力

*如果您沒有要打官司,只是單純口頭法律諮詢,馬祖分會仍提供法律諮詢的服務。

您如何申請
1.為了方便審查,一律由申請人本人到現場申請。
2.如由他人代理,應備委託書,且代理人應熟知案情。
3.可事先用電話預約。

您要攜帶什麼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
2.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必要時請附相關之戶籍謄本)。
3.全戶(含申請人)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4.全戶(含申請人)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第3.4.項 請向國稅局辦理:國稅局電話:0800-000321國稅局馬祖區服務處25861-3、23186)
5.如為低收入戶,可證明為低收入戶之資料。
6.相關官司案件之資料。

我們的審查流程
1.我們是否同意為您進行法律扶助的審查流程如下:
前往馬祖分會>櫃檯申請作業>資力及案件審查(視訊現場面談)>三位審查委員評議>最後決定「扶助」或「不扶助」
2.原則上,我們會儘速通知申請人案件審查的結果,並告知扶助律師申請人之相關資料。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馬祖分會

地址:馬祖南竿鄉介壽村14-2號(同紅十字會辦公室合署)
服務電話:26881 傳真:26601
服務時間:週一、三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
審查時間:週三上午9:30~12:30

法 律 扶 助 , 不 再 無 助 !

服務專員:陳其平 電話0836-26881 0912-57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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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愛的紀事

藍天綠地下,永恆的人權保障

「只要做對的事,發生狀況就去爭取!幫助受扶助人是我當下必須要做的事。」自去年9月17日檢警專案試辦開始,隨即加入扶助律師行列的蕭銘毅律師如是說。他並憶及初接觸到該專案的受扶助人,普遍情緒都處於不安、恐懼和驚慌失措之中,因而造成筆錄前後不一的情況,一般人會如此,更遑論是身心障礙的受扶助人面臨這般困境。

今年1月25日中午時分,蕭律師接獲法扶台北分會來電通知,要前往淡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陪訊一位未滿20歲的中度智障者。當律師抵達現場後,先向承辦警員了解案情,才得知領有殘障手冊的受扶助人阿良(化名),因糊塗地將雙面膠帶隨手放進攜帶的紅色尼龍袋內,而被店家以竊盜之由,當場查獲並報警處理帶回偵訊。

漫長的偵訊過程中,因為有媽媽在場陪伴,讓始終在一旁靜靜等待的阿良,少了點不安情緒,但臉上顯露的失落神情,仍讓協助詢問的蕭律師感到相當憐惜。在律師向阿良媽媽解釋檢警專案的內容及意義後,接著就由警員開始詢問程序。但因嚴重的表達障礙,讓詢問阿良的警員必須耐著性子,一遍又一遍的聆聽他與媽媽在敍述案發狀況的交叉對話。約莫2小時的筆錄過程中,才側面了解到阿良的媽媽一面要工作,一面又要24小時緊跟在旁照顧,這次實在是不留神才讓阿良溜出門在外遊逛,沒想到就因為看到店家架上的雙面膠帶,讓單純的阿良想拿來黏貼家中報紙上的漂亮圖片,但患有中度智障的他,可能真的不懂拿了東西就要付錢的道理,因而就此釀成大禍。

由於案情相對單純,但從派出所至分局、再移送地檢署的偵訊過程,卻經歷長達11小時的馬拉松式偵訊時間,除在警局做了2小時的筆錄外,其餘漫長的時間都花在等待行政移送的程序,直到晚間11點在檢察官複訊完畢後,才同意讓阿良責付哥哥帶回。其間,蕭律師一直擔心阿良的體力及精神狀況,所幸,阿良很乖,或許隱約知道自己闖了大禍,所以才這麼晚還不能回家睡覺。在看到哥哥來接他時,嘴角揚起像似微笑的不協調神情,才讓蕭律師放下心中掛念的大石。

面對這亳無完整陳述能力的身心障礙者,若沒有社工員、親屬及律師的陪同偵訊,可想而知,心中會有多麼恐懼和不安。然在台灣目前的羈押及檢警調訊問程序中,律師並非有充分的時間與當事人面談,以致無法全面了解案情或做出有利於當事人在法律上的陳述。蕭律師表示,因為有太多弱勢的悲劇,需要我們伸出援手、力挽狂瀾!為此,不論身處藍天或綠地,法扶應在追求平等人權的道路上,堅持推動刑事人權保障!(文/陳舒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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