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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短期促進就業「推展運動支援」人員乙名 --閱讀人次 : 1705 2009-03-07 馬祖日報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3月3日
主旨:甄選連江縣教育局短期促進就業「推展運動支援」人員乙名。
依據:97年12月18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0970026479p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8年3月12日止,於南竿體育館辦公室(上班時間)。
三、證明文件:繳驗畢業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履歷表正本(以上證明文件請影印乙份由本府留存)。
四、工作內容:推展基層運動及體育行政相關工作。
五、薪資待遇:按日計酬,每日工資為新台幣1,000元整,每人每月工作22天計,平均工資每人每月2.2萬元。
六、聘用期限:自錄取日至98年6月30日。
七、錄取名額:正取人員乙名,備取人員乙名。
八、甄選方式:資料審核佔30%、面試佔70%。
九、考試時間及地點:98年3月13日上午十時整,南竿體育館辦公室。
十、連絡人:林信宏
聯絡電話: 0836-22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