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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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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03-09 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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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議長盃網球賽公告 --閱讀人次 : 1929

競賽規程
ㄧ.主旨:配合政府全民運動政策,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達到增進全民的強健體魄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議會
三.協辦單位:連江縣網球協會
四.比賽時間:98年3月21日至3月22日
五.比賽地點:馬祖網球場
六.參加資格:
(一)設籍地區之民眾
(二)在地區服務之軍民
(三)曾設籍或服務地區之民眾
七.報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3月15日止,免收報名費。
(二)報名方式:網路下載報名表後,請確實填妥報名表(每隊隊員限六名)傳真或親自送至連江縣介壽國民中小學。地址:馬祖南竿鄉介壽村13號 FAX:0836-22192分機130 聯絡人:林偉傑總幹事 電話:0836-22192分機132
(三)特別事項: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引發意外事故,主辦單位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八. 競賽規則:
(一)每場採三點制,每場比賽須賽完三點,選手不可重複排點,三點皆必須出賽,不得輪空,如有輪空,該場以0:3落敗,局數以0:8計。
(二) 採八局決勝制,並於單數局互相交換場地,任何一方贏八局就算贏,若雙方各贏五局,則任一方連贏兩局就贏此盤。但是局數7:7時,要進行”tie-break”(搶七),一方先贏七分且差距兩分以上就贏此盤。
(三)6隊以下採循環賽;七隊以上採分組循環賽,各分組取前二名進入決賽。
(四)勝負判定
1.勝一場得一分
2.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相等時,以該循環全賽程之總勝點數減總負點數,大者為勝;仍相等時以全賽程之總勝局數減總負局數,大者為勝。
九.抽籤日期:
3月19日下午5時30分於網球場抽籤,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十.獎勵:前三名頒發獎盃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二.比賽用球:SLAZENGER藍筒比賽用球
十三.附則:
(一)比賽期間參賽隊職員及工作人員由大會準備午餐。
(二)比賽期間住宿、交通,由各參賽隊伍自行處理。
十四.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處,敬請提出建議由主協單位討論修改。

附則
1.參賽者網委會贈送短袖運動衫一件
2.有意願參加卻無法組隊網球愛好者可聯絡林偉傑總幹事,由協辦單位協助安排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8c33230cde1ac6ea1d0c49bd52c9481e.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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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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