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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06-01 09: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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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 --閱讀人次 : 1989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連環管字第0980015400號

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地點、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98年6月11日 下午2時整在本府環保局當場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下午2時開標。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98年6月10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機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4號、電話0836-26520分機203)洽詢或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等資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98年6月18日(開標之次日起七日內)至本府出納課一次繳清價款(所繳保證金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61394fded7aa76ca6e5e06099e57c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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