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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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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來自 : 東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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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09-06-08 04: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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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替我的老公抱不平~ --閱讀人次 : 1545

{已經連續2次了!!每次都是拿合約來抵我老公!逼迫要我老公做其他的不屬於責任的工作~合約簽2年~}

建議你~既然合約簽了那合約上應該清楚寫明工作內容及約雇間的關係,只要照著合約內容走那些原本不屬於合約內容的妳先生本來就可以不做,如果因為不做就沒工作那麼就是他的雇主違約,那就可以直接告雇主~

這份工作本來就是受氣的工作,受氣又低下的工作,應該是某些人有問題~那裡有位小姐會在人拖地的時候當做別人是空氣~死就是不讓,任由拖把在她倆腳之間穿梭他還是只顧自己講電話,不把人放在眼裡,還有人垃圾不分類亂丟還會罵人,要人在垃圾裡撿出他沒分類的東西....!

當初是先說好做飛機塔台員工的三餐加上塔台清潔樓層!之前前一個人[歐巴桑]也是做這樣子的工作薪水卻高出許多!!高達3萬多將近4萬!!但薪水卻低的很只有2萬多!!

你說的之前那位薪水應該沒你說的那麼好,人家也是做的腰都直不起來一天吃十幾顆止痛藥,還要長期做復健,忙到連復健都沒有時間做,因為沒有休假連過年都要上班,家裡有急事請假叫外面的那些高階人事都有意見,那位阿姨還做到昏倒結果飛機後送回台灣住院一個星期,當員工的哪個不是累死超死老闆爽死~誰不是為了養家活口忍氣吞聲....!

你所謂的真是奇怪其實一點也不奇怪,薪水也沒有差,只是你先生現在的雇主改了合約內容把兩份薪水合併成一份,應該是妳們要接這份工作沒看清楚,也沒打聽之前的內容,之前煮飯和打掃應該是分開的兩份工作(問問更之前的[歐巴桑]一家人應該很清楚),如果你質疑之前的了[歐巴桑]薪水為何差那ㄇ多,倒不如質疑那位更之前去賺美金不做回來還罵人的那位更老的[歐巴桑]會有更多你覺得奇怪的事,為何那家還可以在那一人吃全家飽連洗衣服的錢都省下來,那不是更有得比,人比人氣死人...

這樣外包的約雇人員,外包公司拿了錢之後其他發包出去的他愛怎麼給就怎麼給,不過這是有合約白紙黑字寫清楚的,看清楚合約內容才能保障自己權益,要爭一口氣或是要討公道就走法律途徑(網路上很多可以免費諮詢的法律顧問,之前我幫兒子打官司就是利用法易通花一千元可以諮詢10次),尤其是發包公司是公家單位,所以外包廠商有問題是可以被檢舉,如果這麼不合理那發包公司是不是有圖利廠商的嫌疑?也是有待查證?!

因為公家單位的預算應該是固定的,除非有特別原因減少金費,要不那些分配的款項應該是不太會更動!發包公司是不管承包商如何分配其工作內容和款項支配,他只要有人煮飯和打掃就好,所以只能找聘雇你先生的廠商問清楚!


那家公司還沒繳我老公跟我的寶寶的健保費!還積欠三個月的健保費

這個問題既然有實證就直接告他檢舉他,他是逃漏稅,還是你先生是避稅人頭?這種問題就不用在這裡問,直接檢舉,現在的法律連試用期都要支薪和加保,三個月沒繳的老闆還讓他承包公家單位的工作,這問題應該不小!

沒加保的只有妳們嗎?還有別的約雇人員嗎?你不方便檢舉沒關係,把公司名稱和統編給我,我幫你檢舉,順便去國稅局檢舉,檢舉成功的獎金我想夠你一家三口過好一陣子不用愁的日子,該開發票沒開也可以檢舉,檢舉成功獎金可以破百萬,可是一般人幾年的薪水....

看清楚合約的簽約日,上工日和他掛保險的日期,我想那雇主應該會老實的繳足他欠繳的所有款項,藝人丁小芹就曾經因為員工健保問題上報,可以去網路查察看~*丁小姐的說法是那個員工擺他道,健保費退現金結果沒去繳還反告老闆沒繳,開罰是罰老闆,而且保證罰的錢絕對比他應該繳的健保費還貴,這些不公平的事不是只是講講發發牢騷就算了,要真的可以出一口氣討回公道才有用,要不為了養家活口只能做到死,我朋友在科技公司上班,他同事就做到過勞死在辦公桌上....,雇主該給員工的就是要依法行事,不要白白被欺侮了!

妳老公的薪水明細裡有支付健保費這條,如果是確實的,那你這裡也繳了健保費那就有繳費收據,這個公司不需要拖時間,直接給他倒就好啦,這公司後台很硬嗎?喜歡上報嗎?網路就可以投稿蘋果日報或是各大新聞台,民航局不會想上新聞,倒的肯定是外包廠商!

這麼黑暗的公司那就給個公司名稱和負責人,加上簽約公司名稱,因為那些保費應該在約雇那方支付的費用裡都算進去了,這樣的公司直接給他倒~,跟他簽約的是**助航台還是**航空局?這是怎樣的黑幕嗎?錢去了哪裡?


這種事不需要大家來評理~大家也無法給你公道更無法幫妳分擔妳先生的辛苦,那些額外的工作是歸在哪各類別項目裡?妳先生負責的範圍是在那個地方應該都可以有很清楚的證據,加上欠費和他多收卻沒繳的費用跟妳們自己多繳的健保費,妳先生有確實幫你和寶寶的健保一起加進去他的健保裡?有給公司妳們的身分資料做加保動作?如果一切程序都確實那麼我想這個檢舉動作人人都可以做,因為他一定不單單違法這一樁!

建議你~要就直接行動!直接檢舉,要不就只能把老公顧好,一起幫忙了,繼續心疼了流淚

如果你證據充足,我想你不用擔心惡人告狀的問題,這樣的公司本來就應該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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