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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事務所甄選測量助理職務代理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3578 依據:行政院98年6月1日院授人企字第0980062588號函、福建省連江縣政府98年6月5日連秘庶字第0980018597號函暨「連江縣地政機關測量助理管理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人員僱用期間為99年3月1日至8月31日(原測量助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約計6個月。
二、甄選日期:99年1月15日上午九時。
三、甄選地點: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南竿鄉清水聯合辦公大樓)。
四、依「連江縣地政機關測量助理管理要點」第六點規定,新僱用之測量助理,應以公開甄選為原則,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品性端正、誠信篤實、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三)身心健康者。
(四)男性者需服完兵役、免服兵役或於僱用時前退伍者。
(五)年齡在十八歲以上者。
符合前項各款條件且經測量相關科系畢業,或職業訓練機關地籍測量丙級(含)以上技術士檢定考試及格,或政府舉辦、認可之地籍測量專業訓練達二個月以上結業者,得予優先遴用。
五、有意願且符合前開資格者,請檢附學歷證明、履歷表、國民身分證等相關證件親送或郵寄、傳真本所報名參加甄選,收件截止時間為99年1月14日下午17時30分。
六、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
七、本所電話號碼:0836-23265-7,傳真號碼:0836-23270,機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