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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引酒廠甄僱組員(廠務助理)乙名 --閱讀人次 : 194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公東廠人字第0990000081號
主旨:本公司為應業務實需,甄僱組員(廠務助理)乙名。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高中以上畢業,具領導能力或曾經歷相關職務,吃苦耐勞,任勞任怨,熟悉地方事務,有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繳交證件: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全戶籍謄本、畢業證書、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相關經歷證明、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需敘明免役原因及相關證明)。
三、待 遇:依本公司薪資規劃總表支薪(食宿自理)。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6日17時止辦公時間。
五、甄試時間:99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若變更另以電話通知)。
六、甄試方式:領導實務經歷證明40%,筆試40%,面試20%。
七、錄取人員:正取名額乙名,備取乙名,於接獲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本備取人員有效期為六個月。
八、地 點:東引酒廠(馬祖東引鄉樂華村161號)。
九、聯絡電話:0836-77142轉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