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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漁船收購即日起至99年8月20日受理登記 --閱讀人次 : 1664 漁業署為因應國際油價高漲、漁業勞力不足及漁業資源枯竭,逐步推動減船及汰換老舊漁船以達到漁業產業永續經營及政府節能減碳之政策」,公告有「九十九年度漁船收購及處理作業程序」。
登記時期即日起至99年8月20日止,如符收購條件,最高收購價格每噸5萬元,請有意願接受政府收購並領有有效漁業執照或汰建核准函之本縣籍漁船船主,請把握機會,速洽馬祖區漁會申請登記。
如有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詢馬祖區漁會0836:22296陶小姐或建設局0836-26078唐先生。
漁船收購計價標準
第1噸至第5噸 5萬元�噸
第6噸至第10噸 4萬元�噸
第11噸至第20噸 3萬元�噸
第21噸至第50噸 2.5萬元�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