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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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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1-02-23 14: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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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北竿鄉公所甄審民政課村幹事一名 --閱讀人次 : 1618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公告文號:北人字第1000000702號
公告事項:
一、報名資格:1.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一般民政業務及鄉村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馬祖-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鄰近北竿機場。
四、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訓練進修及自傳等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以上證件(均影印本,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請依序裝訂成冊。二、 於100年3月11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北竿鄉公所258號人事室陳和欲收,電話083655218-601,信封上及履歷表首頁並請註明應徵職務,逾期不予受理,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三、資料提送本所甄審委員會審查,不合者不另通知,亦不退件。經圈選者由本所向其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於原服務機關有服務期限或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四、本所得視成績酌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五、經甄選錄取者另行通知,未錄取者資料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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