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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篇:第五章 社會福利/第六章 環保 --閱讀人次 : 1265

第五章 社會福利

一、前言

 昔時馬祖地區無社會福利事業,更無社會福利機構之設。國軍進駐後,銳意經營,民生改善,初期社會福利則以社會救濟為重點,諸如發放美援救濟衣物、奶粉、奶油及白米等。

 民國45年實施戰地政務後,社會福利除偏重於民生改善及貧困救濟外,更推行識字運動,啟發民智,以期改善民生。連江縣政府並在民政科之下設置行政股,掌理全縣社會福利之推展。民國81年11月7日戰地政務解除後,民政科改制為民政局,沿用過去編制,下設社會課推展社會福利與相關的社會行政工作。

 連江縣政府不若台灣一般縣市政府設置社會局,統籌社會福利行政,由於民政局社會課編制人員不足,尚需經辦其他相關業務,因此推動社會福利可說相當困難,不僅如此,各鄉都未設社會福利專責執行單位或人員,所有福利業務都需由民政課人員兼辦,使得短絀的人手更顯捉襟見肘。

 另一方面,連江縣過去自戰地政務實施以來,重建設而輕福利的地方發展特色,也使得社會福利服務對象往往僅限於照顧一般老人。民國81年戰地政務終止後,地方政府始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補助、急難救助與殘障生活津貼等社會救助業務。民國85年實施全民健保,本縣民眾之醫療福利獲得保障。民國91年開辦公益彩券,盈餘分別用於幼兒營養補助費、托兒所教保設施、補助國中小及附設幼稚園營養午餐、兒童就醫免費補助、身心障礙者轉診赴台就醫補助、老人福利等,社會福利日臻完善。

二、業務概況

 本鄉社會福利業務並無專人負責,目前由民政課人員兼辦。目前業務較偏重社會救助,辦理內容包括:

(一)鄉立托兒所:東引鄉公所為協助本鄉婦女解決2至4歲幼兒托育及教養問題,並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在陳寶銘、馮印樂前後兩任鄉長及東引各級民意代表積極爭取下,於民國95年5月成立。凡設籍東引鄉2足歲至4足歲之孩童均為招收對象,由鄉公所聘請保育員1名照顧及教導。鄉立托兒所為鄉公所附屬機關,設所長1名(由鄉公所民政課長兼任)、保育員1名、廚工1名。

(二)低收入戶補助:依相關規定,第一款每月發放6500元,第二款每月發放5000元。

(三)中低收入戶補助包含中低收入老人補助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補助。

(四)急難救助:特殊緊急事件之救助,以家庭為單位,遇有下列情況,由鄉公所酌情救助之。

1.遭遇意外傷害,有生命危險者。
2.罹患重大急病,無力就醫者。
3.主要家計人口失業、失蹤、或入獄服刑,家庭因此陷入困境者。
4.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者。
5.其他急難事故。

(五)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及醫療補助:凡設籍本縣1年內實際居住合計183日(含)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依身心障礙程度、收入狀況及相關排除條件,每人每月發放3000元至7000元不等之生活津貼。並給予轉診赴台就醫交通費及自行負擔之醫療費補助。

(六)養老生活補助及老人居家生活補助:民國85年起,並依「連江縣養老生活補助自治條例」規定,凡民國87年7月22日以前設籍本縣之65歲以上老人,除相關排除條件外,每人每月發給3000元生活補助金。另依「連江縣試辦65歲以上老人居家生活補助費實施要點」,依相關規定發給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補助費。

(七)獨居老人緊急救援連線服務:凡設籍本縣65歲以上老人均可獲得相關救援及服務。

(八)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凡設籍本縣學齡前未滿7歲之發展遲緩兒童,依其收入狀況,均可依相關規定申請補助。

(九)中低收入戶家庭內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

(十)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補助。

(十一)中低收入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十二)興建老人活動中心:民國84年7月啟用,提供鄉內老人休憩活動場所。

 為擴大服務,於民國90年在現址擴建老人休閒活動中心,除增添各項健身
設備外,並更新視聽設備,所需經費1200萬元由內政部補助。

(十三)公墓公園化與平價化:於恩愛山下方興建示範公墓2批、納骨塔及殯儀館各1座,整體環境予以綠美化,每年僱工修整草木兩次,以維持整潔。

 墓穴及納骨塔平價提供鄉民,納骨塔每一塔位3000元,撿骨入塔補助1萬
元,墓穴則每雙穴僅收費8000元至2萬5000元,每單穴6000元至1萬8000
元,以避免濫葬,並減輕民眾負擔。

第六章 環保

一、前言

 本鄉在國軍進駐後,始有小型「垃圾坑」的設置,後因地區軍民垃圾量日增,始興建老鼠沙垃圾場,正式興建與啟用日期不詳。

 由於長年從山上向海邊傾倒垃圾,不但造成海洋污染,更由於老鼠沙山溝堆積的垃圾產生沼氣,經年燃燒,每到吹南風季節,不但附近營區煙氣籠罩,甚至遠至湧運動公園和北澳村等地,都可聞到煙臭味。老鼠沙垃圾場造成的環境二次污染,不但對軍民健康造成傷害,對觀光發展也帶來負面影響。東引軍民希望能新建垃圾衛生掩埋場,解決長久以來的空氣污染問題。

二、新建衛生掩埋場

 民國91年,東引鄉公所預定在西引后澳興建衛生掩埋場,並曾邀請行政院環保署官員前來實地勘察。民國92年,連江縣政府環保局編列800萬元,委託漢銘工程顧問公司規劃設計西引后澳衛生掩埋場,第二期3千多萬元的工程經費也已獲得行政院環保署的首肯,但由於軍方遲遲未同意釋出土地,並在西引3戶民眾的強烈反對下,轉而向軍方要求釋出位在老鼠沙附近,閒置已久的威龍靶場,作為新建衛生掩埋場預定地。

 經連江縣政府環保局保留預算,重新規劃設計,民國95年11月8日,新建的東引首座衛生掩埋場及資源回收場完成驗收,並於12月1日開始試運轉,次年元月1日正式啟用,預估使用年限為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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