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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警察局徵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閱讀人次 : 1485 福建省連江縣警察局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55歲足歲以下,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上班時間)
三、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親自或代理均可)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地點: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
五、繳交證件:簡易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公立醫院體檢表(3個月內)各1份。
六、甄選時間:本局另行通知。
七、工作內容:例假日期間及一般日代理本局廚房炊事、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八、薪俸待遇:按日計酬(每日新臺幣845元整)。
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十、聯絡電話:0836-25859轉2084呂俊昇。






更正連江縣警察局徵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福建省連江縣警察局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上班時間)
三、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親自或代理均可)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地點: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
五、繳交證件:簡易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公立醫院體檢表(3個月內)各1份。
六、甄選時間:本局另行通知。
七、工作內容:例假日期間及一般日代理本局廚房炊事、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八、薪俸待遇:按日計酬(每日新臺幣845元整)。
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十、聯絡電話:0836-25859轉2084呂俊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