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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1-07-01 13: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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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戀三溫暖「友善、健康及安全」商店標章創意徵圖比賽 --閱讀人次 : 1933

男同性戀三溫暖「友善、健康及安全」商店標章創意徵圖(logo)比賽

一、 活動目的:
廣邀各界創意,將「友善」 、 「健康」及「安全」商店的觀念,以創意徵圖(logo)方式呈現,透過此徵圖標章認證的機制,提供同性戀友善、健康、安全活動空間,取得「男同性戀」的認同與信賴,並加強三溫暖業者自我管理,提供友善、健康及安全的服務,持續改善,同時教育「男同性戀」選擇具有認證標章之業者,透過友善健康安全商店認證標章,提昇業者榮譽感與責任心,並藉由「男同性戀」選擇機制,獲取同業主動的跟進,創造一個健康安全的環境,及樂於使用保險套的文化。

二、 主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三、 活動主題:
男同性戀三溫暖「友善、健康及安全」商店標章(logo)

四、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0年 7 月 25日截止。

五、 參加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及一般民眾(18歲以上)

六、 得獎公布:暫訂於100年 8 月 10日於本活動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主辦單位得視情況調整公布日期) 。

七、 規格與素材:友善健康安全商店標章(logo)設計

(一)目的:
張貼於男同性戀三溫暖地區或營業場所,藉由標章(logo)認證張貼,提供消費者友善、健康及安全的環境,遠離傳染愛滋病及性病。

(二)對象:
1、主要族群:男性同性戀三溫暖地區
2、次要族群:營業衛生場所(如旅館、汽車旅館、飯店、KTV、Gay bar、PUB等)

(三)作品規格:
1、以電腦繪圖投稿為主。
2、圖以15公分x15公分大小繪製。
3、請將電腦繪圖完畢之「原始電腦設計檔案」轉存「解析度設定為至少 300dpi及所有色彩轉換為CMYK四色印刷模式」之PDF格式檔案及JPEG
檔案「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四)設計概念:
1、友善:消費者身心靈受到尊重。
2、健康:健康不染愛滋病及性病。
3、安全:安全性行為,樂於使用保險套。
4、主要目的:
藉由友善健康安全商店標章認證的機制,提供同性戀友善、健康、安全活動空間,取得「男同性戀」的認同與信賴,並加強三溫暖業者自我管理,提供友善、健康及安全的服務,持續改善,同時教育「男同性戀」選擇具有認證標章之業者,透過友善健康安全商店認證標章,提昇業者榮譽感與責任心,並藉由「男同性戀」選擇機制,獲取同業主動的跟進,創造一個健康安全的環境,及樂於使用保險套的文化。

八、 作品繳交方式:
(一)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註明作品名稱)。

(二)所有創作作品之圖稿,輸出於菊八開 (A4) 尺寸之白紙上,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 裱板大小寬 28公分 × 長 48 公分,裱版紙大小四邊各多留 2公分 ) 。

(三)提供300 字以內之創作說明(內容應包括設計主題簡介、理念和圖稿中相關內容表達) ,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硬式卡紙正面請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版面作品清潔完整。

(四)請確實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連同「報名表格」,浮貼於硬式卡紙背面。樣版詳如圖一


圖一 樣版

九、作品繳交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一)每一款項,以各自獨立光碟片為限。
(二)附徵圖 (logo) 之原始圖檔,及轉存(解析度為至少300dpi及所有色彩轉換為CMYK四色印刷模式) 之PDF格式檔案。
(三)附JPEG 檔(解析度為 96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四)附創作說明WORD檔。
(五)光碟片請註明姓名,內含上開檔案外,並含「報名表」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六)未繳交電子檔案者,視同自行放棄比賽資格。

十、評選標準:
(一)創意切合主題 40%
(二)構圖與佈局 30%
(三)技巧與色彩 20%
(四)文案(包括創作理念) 10%

十一、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商品禮券壹萬元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商品禮券伍仟元及獎狀乙張

十二、得獎作品表揚
(一) 第一名得獎作品得為張貼於男同性戀三溫暖地區張貼宣傳。
(二) 得獎作品將在「疾病管制局」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十三、注意事項
(一)寄送作品時,請參賽者妥善包裝(捲筒或厚紙板),主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作品若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二)參賽者自行與委託案件公司確認作品送達或逕行向主辦單位洽詢。
(三)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
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四)參賽者需附參賽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書(統一浮貼於作品背面) ,並詳細核對個人資料,如資料遺失或未確實填寫,則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五)參賽作品中若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永久授權使用同意書,內容包含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時間、次數、地域、形式予以編輯、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
日後新增之各項權利,並同意主辦單位再授權第三人為上述之各項行為。
(六)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創作,且未經公開發表或出版(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凡有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所有獎項、獎金。
(七)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八)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九)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十)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十一)得獎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十二)得獎獎項由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審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十三) 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之得獎作品均可不限時間、次數、地域、形式予以編輯、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日後新增之各項權利,並同意主辦單位再授權第三人為上述之各項行為,且不再另行支付稿費及版稅。
(十四)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 20%稅額。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佈之。

十四、報名與收件期限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 7 月 25 日止(當日郵戳為憑) ,請註明「創意徵圖(logo)比賽」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為宜,
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疾病管制局第一組 10樓。
(三) 活動聯絡人:潘妃容 電話:02-23959825分機3069
E-mail:pfr@cdc.gov.tw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5e8cf089b03c772d7376e3d334e5d6f2.pdf比賽簡章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c3310110a00ac2928d76751bd46e7a10.doc比賽報名表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8961b9cec1fe2c075af496dc7f928544.doc比賽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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