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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處甄選臨時人員一名 --閱讀人次 : 1158 2012-02-04 馬祖日報
福建省連江縣港務處公告
主旨:本處應業務需要,甄選臨時人員一名。
依據:福建省連江縣政府99年3月29日連人一字第0990010032號函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具有工作能力者。但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二、工作內容:辦理港區及旅客服務中心環境清潔維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三、工作地點:連江縣港務處
四、繳交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立醫院體檢表及履歷表。
五、薪資待遇:工資為日薪、以實際工作天數計算,每日工資845元,享勞、健保及雇主提撥勞工退休金。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2月14日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港務處(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29之1號2樓),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
七、甄試時間及地點:101年2月15日上午11時0分,假連江縣港務處處長室。
八、甄試方式:體能測驗80%,口試20%,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六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01年12月31日止。
十一、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港務處曹小姐、0836-22948分機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