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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設攜帶式AIS系統登記及開啟宣導 --閱讀人次 : 130 有關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AIS)設備應維持開啟、進出港紀錄用於補貼及獎勵核算宣導
115年1月1日起AIS進出港紀錄將作為以下
補貼及獎勵核算依據,出海記得要開啟
(1)未裝設VDR漁船筏用油補貼
(2)自願性休漁獎勵
漁船筏裝設攜帶式AIS系統登記
農業部漁業署函114年4月28日
漁二字第1141523532號函
「114年度漁船筏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補助作業要點」
一.檢附裝設AIS補助登記書,登記名單造冊送本部(如附件一)。
二.經核定補助登記之漁業人,填具裝設AIS補助申請書(如附件二)
三.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所屬區漁會申請撥款:。
1.AIS符合第三點第一款規定之認證報告。
2.中華民國114年開立之AIS發票正本。
3.AIS裝設已完成裝設,設備上並張貼(農業部漁業署補助)標籤,且可清楚顯示AIS設備位於漁船筏之相對位置照
片一張。
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MMSI核配證明書或船舶無線電臺執照。
5.AIS廠商提供設備非中國大陸製及具限制更改船舶資訊功能之證明文件。
6.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海域船舶即時資訊系統(https://mpbais.motcmpb.gov.tw)顯示AIS岸台接收紀錄(包含正
確之MMSI、船名、經緯度及紀綠時間之查詢畫面。
7.申請人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aa54f8dec63cf25edcf1a110475a3821.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d6984367a32deccd50bd0dedc61aa0b9.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52c424b8b33b0d20c114baabf7ae5459.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