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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壽國中小報廢公務車變賣公告 --閱讀人次 : 180 主旨: 公告變賣本校114年度奉准報廢之公務車1輛。
依據:
一、依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二、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年6月17日(88)工程企字第8807994號解釋函,機關變賣財物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公告事項:
一、依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3點規定以議比價方式讓售。
二、本批變賣標的物品名、數量及相關資訊詳如附表照片明細。
三、公告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13日止。
四、投標人資格:年滿20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或合法設立公司行號均可。
五、截止收件:114年11月13日下午17時30分止,有意願參與標售自然人或廠商詳議(比)價單並加蓋印章,註明聯絡電話,資料須完整密封,以郵寄或專人送連江縣立介壽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3號)。
六、議(比)價時間及地點:114年11月14日上午10時00分假本校第二會議室議(比)價;當天如因天候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00分議比價。本案最高價者得標,公務車起標價新臺幣8,000元,價格相同時以抽籤決定。
七、本次標的物係為已繳銷牌照之小客貨兩用車,以現狀交付,買受者無物品瑕疵請求權,應於得標次日起3日內辦理全額繳款,繳款次日起7日內完成清運,清運人力及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負擔,不得異議。
八、本案變賣以現場實物為準,若有需要勘查標的物現狀,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13日下午17時30分止,於辦公時間內洽詢本校總務處安排現勘時間(聯絡電話:0836-22192分機253),其餘時間恕不配合辦理。若未到現場查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異議或請求補償。
九、議(比)價單及相關資料於馬祖資訊網公告事項及本校網站下載或至本校索取紙本。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704c88d72656fca14b403a7f5aeeb097.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792b3930ab35d558797cc24db545821b.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800f780559f2087ddb461c963056c87a.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f440f63d792870d2bc273173c2a09d22.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d0f1190d7329e195fe05b151cd302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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