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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船員作業安全管理宣導 --閱讀人次 : 26 農業部漁業署有關加強漁船作業安全管理,落實船員穿戴救生衣、水下作業安全防護及相關設備檢查等事項
一、近期發生漁船船員於甲板從事高風險作業時,因未穿戴救生衣不慎落海死亡事件,船長因未善盡作業安全管理及監督責任,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顯示落實漁船作業安全管理之重要性。
二、請所屬會員及漁船船長,確實落實船上作業安全管理,要求船員於甲板等具有墜海風險之處所作業時穿戴救生衣,並妥善設罝及維護必要之安全設備;另遠洋漁船進行水下清除絞網或絞繩作業時,應提供必要之呼吸潛水用具、緊急救生及聯絡通訊等個人防護裝備,並加強現場安全監督與設備檢查,以維護船員生命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