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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所教,幸勿與罚】 --閱讀人次 : 134 撰者/陳友民
魏郡张承吉的兒子,名叫元慶,年齡十二歲。元嘉年間,元慶看见一個鬼,大約高三尺,只有一隻腳,腳是鳥腳,背部有鳞甲。這鬼来召元慶,元慶精神就恍惚起來像神經病一樣,到處游走亂跑。父母責打他,不久就聽到空中有聲音說道:「是我所教,幸勿与罚。」(是我讓他這樣子,請不要懲罰他。)张承吉有二卷羊中敬的書,忽然丟失。鬼從梁上扔還給張承吉,其中有一卷有一點損壞,還為之修補完好。還有一事,有一個姓王的嫁女兒,向張承吉借東西,鬼叫承吉拿出紙筆,幫他寫好回覆了王家。(出《异苑》)(根據宋‧李昉編《太平廣記‧卷三百二十四》「张承吉」條)
114.04.30(W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