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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亡女相知學子】 --閱讀人次 : 72 撰者/陳友民
唐高宗显庆三年,岐州人王志擔任益州县令,任满後準備衣錦還鄉。縣令有個女兒,長得很漂亮,還未出嫁就死了,棺槨停在县里的寺庙中已經好幾個个月了。寺中先有個学生住在另一間房間。天剛剛才黑,就看见這個女子来,妆色、服饰都非常豪華美丽,想和學子相擁抱,学生接纳了她,倆人相好了一個月。這個女子赠给学生一面铜镜,還有衣巾一條、梳子一把。县令王志打算上路,女子與学生暗地裡辞别。女子家人找不到這些東西,县令按屋查找,在学生房中找到这些東西。县令叫随从绑上学生,把他当成偷盗的人。学生訴說他们的故事說:「不但有這些東西,留下了上下二件衣服。」县令派人打開棺材检查,果然没了這些衣服。既然看见了這些证据,就把学生放了。问他的原籍在哪裡?回答說是岐州人,因跟从父亲到南方任职,父母都死了,他就游历各地,以增长见聞知識,不久就要回乡了。县令给他衣服马匹,並把他当成女婿,非常怜爱,就一起還鄉。(出《法苑珠林》)(根據宋‧李昉編《太平廣記‧卷三百二十八》「王志」條)
114.06.24(T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