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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推出馬港觀光夜市摸彩活動 --閱讀人次 : 3750 2008-08-02 馬祖日報

為馬港觀光夜市加碼人氣,縣府觀光局特推出「馬港觀光夜市摸彩活動」,消費滿三百元就可以參加每月一次的大摸彩。(圖�文:曹重偉)
【本報訊】逛夜市享受美食也可以中大獎哦!為促進地方經濟,縣府觀光局特推出「馬港觀光夜市摸彩活動」,即日起只要在馬港夜市消費集滿「三百點」,即消費滿三百元、一元可獲一點,就可以獲得摸彩券一張,可以參加每月一次的優質家電大摸彩,獎品豐富,活動實施到今年年底為止;歡迎大家告訴大家,今晚可別忘記來馬港夜市逛一逛哦!
馬港觀光夜市從五月初開放以來,在住民攤主努力維持下,已經慢慢做出口碑,就是大家每逢星期六,都會意識到「今天馬港有夜市可以逛」,各攤位也在軍民的捧場及鼓勵下,大家都是越做越有信心、內容也是越來越豐富。
不過,大家總覺得少了些什麼,就是更進一步吸引人氣的東西;而除了文化局推動的民俗技藝移地訓練展示外,觀光局此次也大力贊助,推出「馬港觀光夜市摸彩活動」,為夜市人氣再加碼。
觀光局表示,此次活動為時下最夯的「集點制」,即日起去馬港夜市可以先取得「集點卡」(如圖左),向各攤位消費及索取戳印,集滿三百點即可兌換「摸彩券」(如圖右)一張,一元一點,即消費滿三百元就可以參加每月一次的大摸彩活動,摸彩活動固定在每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六晚間八時三十分,於夜市大街上舉行,歡迎軍民鄉親踴躍捧場;活動其他相關規定如下:
一、集點卡僅限於馬港夜市攤位消費。
二、集點卡未經消費蓋印戳則無效。
三、集點卡可累計天數使用、不需一天內蓋滿。
四、馬港觀光夜市摸彩券須以蓋印戳集點卡兌換。
五、摸彩活動每月最後一個星期六下午八時三十分舉行。
六、兌獎以存根聯到活動現場為憑,唱號三次未到以棄權論。
七、夜市內之商家及攤位業者不得參加集點摸彩活動。
八、該活動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十二月廿七日止。
九、有未盡事宜,將公佈於馬祖日報或相關媒體。
十、此活動如遇有需變動因素,主辦單位有修正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