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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塘岐國宅住戶南下向縣府提出陳情 --閱讀人次 : 2890

2007-03-16 馬祖日報

 【本報訊】為維護自身權益,北竿鄉塘岐國宅住戶一行三十多人昨天上午專程南下到縣府陳情;縣長陳雪生在協調會中明確表示,對於民眾的請託,縣府願意釋出善意,而其中有許多行政程序待進行,他也指示相關單位全力處理,絕對讓該處民眾能夠安居樂業。

 北竿塘岐國宅住戶三十多人一行,昨天上午由副議長陳貴忠、議員謝承春、公所秘書黃啟華等人陪同下,專程來到縣府拜會,受到縣長陳雪生的高度重視,了解原委後,立即邀集民政局、財政局、工務局、企劃室、地政事務所等相關單位代表召開協調會,與住戶們面對面溝通,共同研擬出最妥善的解決方法。

 經過現場民眾表達意見後,議員謝承春指出,住戶們絕對有誠意協助縣府取得土地,也希望縣府釋出善意,能明確宣示將該處的土地釋出給住戶,以讓該處土地能發揮最大效益。

 副議長陳貴忠也指出,希望縣府能夠了解到住戶們親自南下陳情的心聲,重視大家的需求及當地商業發展,若有任何行政程序的問題,也該立即召開跨局室的聯合協調會,以求澈底解決此問題,讓住戶不用再每天擔心。

 經過與會人員充分發言後,縣長陳雪生做出下列決議:

 一、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段326地號等29筆土地,相關單位要儘速先完成縣有土地之登記程序。

 二、該土地於民國六十五年間為當地商業發展需求興建為國宅,出售給當地住戶並收取租金,經查確為縣府所屬之土地,相關程序依內政部來函指示辦理。

 三、國宅所在地及周邊之土地,為考量當地民生及經濟發展需求,縣府願釋出最大善意,惟相關問題請各單位先行討論研究,再依行政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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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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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與會人員充分發言後,縣長陳雪生做出下列決議:

一、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段326地號等29筆土地,相關單位要儘速 先完成縣有土地之登記程序。

試問:該塘岐段326地號等29筆土地,現階段是土地總登記亦或是無主土地代管程序期滿之登記程序,是否有其他利害關人或權利人依法定程序而爭執?又何以要儘速先完成縣有土地之登記?其法律依據為何?

二、該土地於民國六十五年間為當地商業發展需求興建為國宅,出售給當地住戶並收取租金,經查確為縣府所屬之土地,相關程序依內政部來函指示辦理。

試問:該土地於民國六十五年間為當地商業發展需求興建為國宅, 行為時連江縣政府就該土地是否為有償徴收?原有土地權利人是否存在?有無依法定程序登記或異議?有無安輔條例第十四之一條之適用?又內政部來函指示內容為何?有無違反保護他人法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既已來函指示辦理,何以縣府所屬之土地迄今無法完成土地登記?

三、國宅所在地及周邊之土地,為考量當地民生及經濟發展需求,縣府願釋出最大善意,惟相關問題請各單位先行討論研究,再依行政程序辦理。

試問:...惟相關問題請各單位先行討論研究,再依行政程序辦理。縣府相關單位如有能力研究?如有行政程序之遵守?則東莒國宅土地及北竿塘岐國宅土地,何以會錯亂到今天這般地步?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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