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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鄉公所公開甄選約用工程助理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334 北竿鄉公所為因應業務需要,公開甄選約用工程助理人員1名。
一、應徵資格:
(一)具本國國籍,大陸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者,須設有戶籍滿十年。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須熟悉電腦處理作業、中文輸入及Word、Excel操作及 Power point製作。
(四)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二、工作地點及項目:北竿鄉公所財經課(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辦理鄉內公共工程、零星工程、財經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17:00前於本所財經課親自或委託辦理,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徵選北竿鄉公所約用工程助理員」字樣,逾期不予受理。
四、繳交證件:
(一)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1張及國民身分證件影本正、反面(如附件1)。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男性須附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四)汽機車駕照(影本)。
五、薪俸待遇:本案約用助理工程員依「連江縣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獲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4萬8,720元整、另比照公務人員享有國民旅遊卡補助及1.5個月年終獎金。
六、徵選時間及地點:
筆試:115年2月25日上午9時北竿鄉公所財經課。
面試:115年2月25日上午10時北竿鄉公所秘書室。
七、徵選方式:
(一)筆試60分:政府電子採購網-採購法規題庫,試題類別: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及政府採購法之履約管理及驗收等2類,提供筆試題庫如附件2。
(二)口試40分
(三)總分達7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擇優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5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本案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得遞補同性質職缺(未錄取人員繳交之證件恕不退還)。
九、僱用期間:115年3月2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滿視工作表現予以續僱。
十、聯絡方式:北竿鄉公所財經課王課長0836-55218轉301。
附加Word文件檔: 報名表
附加PDF文件檔: 筆試參考題庫


